注:本文件原件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下发给国家广电局管理司。原件由国家广电局保存,我公司保存的是传真复印件。

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

国宗办函 [ 2007 ]第 353 号

关于电视剧《惠能大师》剧本的函

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:  

   你司剧规字 [ 2007 ] 21 号函收悉 . 经审读,未发现长春一片天影视艺术有限公司报送的电视剧《惠能大师》剧本中有违反现行宗教政策和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。

 

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

 二 00 七年九月二十九日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宗教 审读 函

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

2007 年 9 月 29 日印发

   “一片天影视”电子信箱为: yptys@yahoo.com.cn    yptys@sohu.com        办公电话:0431-82729158